
楊瀚森近日在征戰發展聯盟,他的亮眼表現吸引了很多的目光,其中有一部分目光則是落在了數據統計的怪異上——5個罰球拿10分、4個罰球拿8分,搞得不少體育播報相關小編和小編的家人都收到了提前的春節問候啊。
今天!柯戴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發展聯盟那特殊的罰球規則!

發展聯盟長久以來都是NBA的試驗田,NBA的許多現行規則,最初都是在發展聯盟試用一段時間后,再引入到NBA里的。而我們今天要談的罰球規則,也是如此——
在發展聯盟比賽的前46分鐘,比賽實行“一次罰球”規則:任何原本需要罰1次、2次或3次的情況,都改成只罰1球,但分數按照對應的分值計算。當比賽進行到最后2分鐘(以及加時賽),這條規則就取消,恢復成NBA的罰球規則。

舉個例子,進攻球員投三分時被犯規了,在發展聯盟他將只獲得一次罰球,罰進直接得3分,罰丟不得分;如果是在NBA,那這位球員將可以罰三次,每罰進一球得1分。
NBA之所以在發展聯盟試行這條規則是為了轉播考慮——它可以加快比賽節奏,減少死球時間,根據計算,這條規則可以幫助每場比賽縮短6至8分鐘,另外還能提升一定的戲劇性。
這條規則在發展聯盟已經試行了第6個賽季,目前還未引入到NBA中;此前,教練挑戰、14秒進攻時間、Heaves不算入個人數據等NBA規則都是先在發展聯盟試行,獲得聯盟認可后才引入到NBA的。